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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都市報訊 據《三湘都市報》報道湖南永州一對夫妻到法院鬧離婚,法官判決離婚將財產判給女方,債務判歸男方。離奇的是,判決生效後,該法官調任該院執行局,對判決中涉案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。更離奇的是,該法官數月後與女方結婚。
  永州市中級法院近日開庭重審了這起離奇的離婚案,將擇日宣判。
  離婚宣判
  女方得財產 男方得債務
  成森林與前妻楊晴的離婚,經歷兩次訴訟。
  第一次是2006年8月,楊晴向永州市冷水灘區法院提出離婚訴訟。此次訴訟在一名女法官的主持調解下達成協議:楊晴從成森林處獲得18萬元現金補償;成森林獲得土地、房產及其他財產,同時承擔債權債務,女兒由成森林撫養。楊晴隨後撤訴,訴訟不了了之。
  兩年後,楊晴再次向冷水灘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一名周姓男法官成為此案的主審法官。
  從判決書上看到,楊晴獲得的財產包括:位於永州市區繁華路段的一套面積為148平方米的房子、一塊面積為460.6平方米的土地;而成森林獲得的均為債權。此外,女兒的撫養權也給了成森林,楊晴則每月向女兒支付200元撫養費直到其成年。“前妻幾乎得到了我的全部財產,而我獲得的是幾乎全部債務和女兒撫養權。”成森林不服這一判決結果,向永州市中級法院上訴。
  該院經終審,維持原判。
  強制執行
  男方向女方支付20萬
  “讓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後頭。”成森林苦笑。
  離婚案終審後不久,主審的周姓法官便調至冷水灘區法院執行局,於2011年7月對成森林採取強制執行措施,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萬。
  隨後,成森林竟然又收到了法院傳票。成森林說,由於當初具有爭議土地的合伙人申請訴訟保全,將已判給楊晴的那塊土地征收款48萬元進行了凍結,楊晴支付了合伙人26萬元後法院解凍。楊晴認為這是婚前共同債務,要求他支付相關款項的一半約17萬元。
  登記結婚
  7個月後女方與法官結婚
  就在訴訟過程中,楊晴與周姓法官已於2012年4月登記結婚了。“當時我真懷疑自己是聽錯了。”為慎重起見,成森林輾轉確認了此事。他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從民政系統查詢到的兩人登記結婚信息。
  而此案的判決結果,成森林再次敗訴。永州市中級法院“終審判決書”顯示,法院判決成森林支付楊晴28750元,並支付楊晴已付給陳某(成森林合伙人)投資款的一半,即13萬元。
  最新進展
  另行重審擇日宣判
  兩次敗訴後,不服氣的成森林通過各種途徑奔走投訴。最終,他將此案舉報至湖南省高級法院。
  5月21日,成森林收到永州市中級法院的民事裁定書。永州中院認為,“此前兩起案件符合立案再審的條件,將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,再審期間,中止原判決的執行。”
  7月14日,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對上述兩起案件進行了重新審理,審理結果將擇日宣判。
  三方說
  【男方】
  她隱瞞兩段婚史
  7月21日,記者見到了這起離婚案的男方成森林。他是永州人,在當地經商十多年,小有家財。他講述了與前妻楊晴的往事。“懂得感恩、溫柔、會關心人。”成森林如此評價當年的楊晴。彼時,他經歷過一段短暫婚姻,已離婚6年。
  成森林曾擔心年長楊晴4歲,又有過婚史,會被楊晴嫌棄。但楊晴告訴他,雖然自己只談過戀愛,但對這些都不會計較,只要對她好就行。
  沒想到楊晴此前有兩段婚史,還為兩任丈夫各生下了一個孩子。
  【女方】
  他在外面有女人
  記者未能聯繫上女方。初審判決書顯示,在庭審過程中,楊晴說由於被告在外面有女人經常夜不歸宿,導致雙方感情惡化,分床近兩年。2005年,成森林將她打得遍體鱗傷。
  【法官】
  我沒什麼好說的
  7月21日,記者撥通了當事周姓法官的電話。他表示:“我沒什麼好說的。”
  他說,在這起離婚案中,成森林不服一審判決結果,向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,“結果中院還是維持了原判,這說明我的判決結果是經得起考驗的。”
  當記者提到他與成森林前妻登記結婚一事,他繞開了這一提問,不再回答。
  (原標題:法官將財產判給女方然後和她結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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